10.3969/j.issn.1009-1505.2008.05.008
民事执行中的权利、义务解读——兼对民事执行难的思考
民事执行以实现债权为目的,债权人通过向执行机构行使强制执行请求权进而实现债权.民事执行活动因债权人、执行机构、债务人三方主体的参与而形成三面法律关系.基于权利、义务的对价关系,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程度与债务人义务履行程度存在对应关系.同时,由于执行的强制性,债权的实现程度又与执行机构的执行行为密切相关.民事执行难是债权实现的困难,其对应的是义务主体义务履行的缺失.为有效地实现债权,应明确、规范执行机构的执行权并采取可能措施强制有能力的债务人履行义务.民事执行程序的修改在上述方面虽有明显的体现,但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执行难、执行法律关系、债权、执行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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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8.3(诉讼法)
2008-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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