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505.2003.04.012
论我国自由刑刑罚体系的缺陷及完善
一部良好的刑法典,其刑罚的轻重衔接必须符合相对科学、合理的阶梯性结构.我国有期徒刑上限偏低,致死刑与自由刑之间跨度过宽、衔接不当,有损刑法的权威性及刑罚结构的连续性,不利于惩罚及预防犯罪,致使对死刑过于依赖,故殛需改造我国有期徒刑的上限设置,提高自由刑的实际执行年限.
死刑、自由刑、合理衔接、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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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中国法律)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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