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505.2003.02.002
立法规划新论
立法规划就是有立法权的主体,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为达到一定的目的,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所编制的准备用以实施的关于立法工作的设想和部署.在我国立法规划的实际运作中,要注意中央立法规划编制与地方立法规划编制的关系、立法规划与立法提案的关系、立法规划制定的一般程序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立法机关的立法规划制度的具体设计.
立法规划、中央立法规划、地方立法规划、立法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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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1(法的理论(法学))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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