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505.2002.03.006
论合同的成立、有效和生效
合同的成立、有效和生效是三个不同的概念,而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一直未加以严格区分.尤其对合同的生效和有效更是混淆使用,把不生效合同当作无效合同处理,造成系列交易锁链的中断.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合同成立的对应概念是"未成立";有效的对应概念是"可撤销"、"效力待定"、"无效";生效的对应概念是"不生效".
合同、有效、生效、无效、可撤销
D9(法律)
2007-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