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505.2001.05.020
刑事诉讼程序改革的条件分析
@@ 从八十年代开始,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我国诉讼法学界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学界开始了诉讼结构的研究,而对刑事诉讼结构的研究尤其广泛而深入,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并且在许多问题上取得了共识或者正在取得共识,这些问题主要有: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以防止先定后审并发挥审判中心的作用;取消检察院的审判监督权和法官直接审问被告的权力以实现庭审中的控、辩双方的均衡对抗和法官居中裁决;辩护律师提前于侦查阶段介入诉讼以实现控、辩双方庭外的抗衡;实行检察对侦查的指挥和控制以理顺侦查和检察的关系;实行刑事诉讼简化程序以提高刑事诉讼的效率等.
刑事诉讼结构、程序改革、起诉状一本主义、侦查阶段、检察院、法学界、审判监督权、审判中心、均衡对抗、简化程序、改革开放、法制建设、法官、辩护律师、指挥、效率、庭审、权力、民主、控制
D9(法律)
2007-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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