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505.2001.05.010
试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法律处理
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的既相对独立又局部重叠是产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根本原因.对责任竞合的法律处理不能纯依概念或逻辑推理,应立足于本国立法现实,从立法旨意和平衡当事人利益去探求.而今各国对责任竞合法律处理的三种制度,都未能根本解决竞合问题,竞合问题的最终处理将归结于侵权人最后应承担的责任,其应承担的不是一个违约责任或一个侵权责任,也不是双重责任,而双重责任减去二个责任的重合部分责任.这种规定在我国现行法中没有体现,只在一些学理解释中提到.
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责任竞合、法律处理
D9(法律)
2007-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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