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912.2014.09.008
珠江“剿匪记”广东海事公安亮剑“江盗水匪”
摸清“浑水”2013年9月,一份《关于珠三角地区“江盗水匪”问题的调研报告》被呈送至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办公桌面上,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也同样收到这样一份报告.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在报告中批示,开展“江盗水匪”专项治理.广东海事局的调研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3年8月间,珠三角水域共发生船用物资被盗抢案件105宗.其中,对佛山、江门、中山、广州、云浮、珠海等地23家船舶公司发生江盗水匪违法犯罪案件分别为12宗、22宗和29宗,仅2013年1-8月就报告发生案件42宗,经济损失100余万元,被盗抢船用燃油80余吨,被盗抢船上电池、电缆等船用物资一批,最多一起被盗抢柴油10吨,案值9.3万余元,平均每起案件涉案金额约为2万余元.
珠江、剿匪、广东省、海事局、公安、船用物资、调研报告、犯罪案件、珠三角地区、江盗、专项治理、涉案金额、经济损失、交通运输、调研数据、船用燃油、船舶公司、朱小丹、省政府、胡春华
E29;D65
201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