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912.2009.05.019
论仲裁协议在合同转让时对当事人的效力
根据我国仲裁协议定义可以看出仲裁协议只约束签署仲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没有签署的第三方是不受其约束的,然而社会经济生活是复杂变化的,一味的追求仲裁活动的当事人与签署仲裁协议的当事人严格一致无法解决复杂多变的实际问题的.随着鼓励仲裁发展潮流的不断扩大,不少国家的立法、司法和仲裁实践正逐步承认合同转让后仲裁协议对未签署人的效力,即仲裁协议的"自动转移规则"(Automatic Assignment Rule),仲裁协议的"胳膊"正在不断"伸长".本文主要对针对仲裁协议在合同转让时对当事人的效力进行讨论研究.
仲裁协议、合同转让、扩张效力
D92;G4
2009-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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