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912.2007.11.017
对无单放货赔偿责任的研究——当今海事审判工作的世纪主题
提单经过了数百年的航海实践、惯例及海运事业的发展,已成为国际贸易和航运的基石.通过分析我国《海商法》以及国际公约的规定可知,承运人负有在目的港凭全套正本提单放货的法定义务.但是近年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单放货纠纷在海事审判中占据了很大的份额,已成为有关提单纠纷的焦点.长期以来,人们对有关于无单放货赔偿责任的几个方面有很大争议,本文主要分析承运人、实际承运人及其代理人、港口经营人承担因无单放货行为造成的赔偿责任的条件、责任主体、责任种类、责任范围等等.
无单放货、赔偿责任、赔偿主体、严格责任、赔偿范围、责任免除
D9(法律)
2008-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