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912.2003.10.020
谁是真正的承运人--一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货物灭失赔偿纠纷
@@ 事由2001年8月17日,广西红河实业总公司制糖化工总厂(以下简称原告)与广西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将300吨一级白砂糖卖给该司,价格3,920元/吨,交货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
承运人、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一级白砂糖、签订合同、与广西、总公司、广东省、东莞市、制糖、原告、交货、价格、化工、红河、地点
D9(法律)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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