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912.2003.05.018
抵押担保谨慎!
@@ 以自己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一旦债务人不如约清偿债务,抵押人就要依法承担抵押责任,以其抵押财产为债务人还债.北海海事法院近日做出的如下判决,再次重申了这一法律原则,同时提醒公民:以自己财产为他人担保应三思而行、谨慎为之.
债务人、抵押担保、财产、清偿债务、海事法院、法律原则、抵押人、责任、判决、公民、北海
U9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1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10.3969/j.issn.1672-8912.2003.05.018
债务人、抵押担保、财产、清偿债务、海事法院、法律原则、抵押人、责任、判决、公民、北海
U9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1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