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912.2002.10.014
以新《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施行为契机 加大内河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
@@交通部、中国海事局将以新修改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施行为契机,加大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力度。这是记者从8月22日—23日交通部在广州召开的新《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会议上获悉的。
当前内河运输市场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部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有些船舶和浮动设施的技术条件差、安全标准低;船舶和浮动设施经营人的行为不规范,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者违章作业的情况比较严重;原条例对执法机关的职权规定得比较具体,但对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则规定得过于原则,尤其是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因……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行为不规范、法律责任、交通部、执法机关、运输市场、宣传贯彻、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玩忽职守、设施、技术条件、管理力度、船舶、部门职责、安全监督、安全标准、经营人、海事局
U698(水路运输技术管理)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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