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714.2020.04.005
自主性与公共性:私立学校法治建构的两个向度 ——以日本《私立学校法》为例
私立学校在办学主体、办学经费和学校行政等方面与公立学校存有差异,但在为社会培养人才方面又与公立学校具有共同性.私立学校法治的建构基于这种特殊性,以尊重私立学校的自主性和提高私立学校的公共性为内在向度,这两个向度之间的张力成为推动私立学校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以自主性与公共性为内在向度制定的日本《私立学校法》,促进了该国私立学校的快速发展.我国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要兼顾民办教育的自主性和公共性,促进民办学校的健康规范发展.
私立高等教育、私立学校、自主性、公共性、《私立学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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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北京教育学院支持项目
2020-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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