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714.2013.06.002
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制度解析——兼及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
理论上对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的具体内涵一直有争论,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实际上就是一种法人所有权.我国应在确认民办学校法人所有权制度的基础上,将民办学校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并分别建立法人制度,其中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出资人对学校享有利润分配权和剩余财产索取权等财产性权利,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出资人对学校不享有财产性权利.
民办教育、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法人所有权、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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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8.7(高等教育)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2YJC820139
2014-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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