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政府推进民办教育的意义与举措——湘政发[2008]1号文件述评
湘政发[2008]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体现了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极度重视与支持,进一步明确了民办学校的公益性质,将极大鼓舞人心、提升士气,对于改善湖南省民办教育软环境、推动湖南教育和经济的发展、提高湖南教育地位等将起到积极作用.各级政府应进一步提高对民办教育的认同与支持度,坚持改革创新,细化相关政策,加强管理机构和中介部门的建设,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研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而民办学校则应搞好规范管理与提高办学水平,这是<决定>体现价值的必由之路.
湘政发[2008]1号、省级政府、民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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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8.7(高等教育)
湖南省教育厅课题"湖南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之软环境研究--基于科学发展观视角"07c438
2009-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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