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714.2002.03.003
关于民办教育立法的三点建议
本文针对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组织起草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草案)>,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民办公助"和"国有民办"类型学校,应定性为民办学校,纳入法律调节范围;二、滚动积累校产增值部分,不宜一律归学校所有;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应纳入学历教育范围,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在法律上享有平等地位.
民办教育立法、民办公助、国有民办、滚动校产增值、自学考试助学、宽进严出、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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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9.22(高等教育)
2005-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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