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中心治理视阙下商会参与地方治理研究——以义乌异地商会为例
在多中心治理视阙下,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发展促进了地方治理新体系的形成.作为政商桥梁,商会是新治理体系形成并稳定的重要因素.商会参与地方治理的路径主要体现为经济服务、政治参与和社会治理,对应了商会组织的经济性、统战性、社会性三种性质.以义乌异地商会为例,它之所以成为地方治理的典范,主要根源在于成功地嵌入到地方新治理体系之中并表现出良好的治理绩效.义乌异地商会参与地方治理的内部困境在于自主治理不佳,外部困境在于作为参与型治理主体有时缺乏责任性.当前,商会要在共建共治共享的地方治理新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必须加快商会和政府脱钧,推动商会承接政府职能,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地方协商治理.
政府职能、市场经济、多中心治理、商会、地方治理
2020-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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