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一体”中的道德治理——作为道德协商主体的乡贤参事会
近年,乡贤参事会在乡村“三治一体”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与作用问题在学界引起争论,其中不乏质疑之声.本文运用道德治理、协商民主与理想观察者理论,以浙江省德清县的乡贤参事会为例,分析其在“三治一体”结构中处于何种地位.研究发现,民间自主产生的乡贤参事会具有“理想观察者”的中立与公正特征,因此可以发挥协商民主的道德谈商与调控功能;其运行机制依赖于道德主体的自主调控,在“三治一体”治理结构中具有核心地位;因此,乡贤参事会作为道德协商主体,对化解基层社会治理失灵不仅必要,而且也是协商民主在基层治理中的创新实践.
协商民主、道德治理、乡贤参事会、“三治一体”、理想观察者
浙江省社科规划“从边缘到中心:社会治理中‘三位一体’的道德调控”16XH019
2019-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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