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法治的三个基本问题
在实现社会主义宗教法治的进程中,必须从宪法和法律层面处理好政教关系、宗教自由和宗教组织这三个基本问题,并针对具体宗教事务树立一种“规则型”的问题处理方式.政教关系是决定宗教事务法治化能走多远的基座,宗教组织的法律地位是政教关系和宗教自由的载体,保障宗教自由则是宗教法治的最终目标.一个国家的宗教事务治理,若有适宜的法律规范可循,并能避免专制和无政府状态这两个极端,就可以趋近或实现法治.
宗教法治、政教关系、宗教自由、宗教组织
2014-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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