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区服务的公民导向
发展社区服务和提升社区功能都要明确一个方向,即帮助个体经由社区走向社会.既有的社区服务病弱者导向、政府或市场的消费者导向,是把社区人群视为单一的、个体化的居住者,即居住于此的居民,均背离了社区作为社群的存在意义.我国发展现代社区服务,应明确以公民培育为导向,即,应视社区服务为促进和提升群体性的公民人格的过程,努力落实公民权利,努力推动居民认同互助互惠、志愿、团结、参与、公共价值和关怀、公民责任和担当,在社区服务中实现公民学习和训练.建立以公民为导向的社区服务,不仅在理论逻辑和历史实践上均有脉络依据,而且也是解决当前我国社区服务发展方向问题之亟需.
社区服务、公民导向、公民社区、社区公民
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机制研究"10YJC840009;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社区文化中心建设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12CSH029阶段性成果,并为"浙江省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创新研究团队"成果
2013-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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