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53.2004.03.020
举证时限制度的理性分析
举证时限制度以诉讼效益为价值取向,与诉讼公正表现出一定的对立性,其正当化的基础是诉讼经济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举证时限制度效用的发挥,需要相应的运行环境,包括程序公正的诉讼理念、辩论主义的诉讼原则和集中审理的审理模式.由于我国的举证时限制度是通过司法解释建立起来的,效力层次低且缺乏相应的运行环境,故而具有相当的局限性.
举证时限、价值取向、程序公正、辩论主义
D9(法律)
2004-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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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