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53.2002.06.018
中西启蒙“平等”观在价值源头上的同与异——以卢梭的“平等观”与戴震的“理欲之辨”为范本
中西启蒙“平等”观各自循着自身的文化轨迹沿革,如果没有以后“鸦片战争”引起的中西文化碰撞,双方的演进路向断然不会重合。一般而言,西方的启蒙“平等”观推崇“权利平等”,并能够借助民主政体进入制度性建构,因而较易落到实处(尽管绝对的“权利平等”永远不会存在)。而中国的启蒙“平等”观仅停留在道德境界的“人格平等”,并且寄希望于专制统治者的自我觉悟而推行之;因此,这仅是一种尚未进入实践领域的“社会期待”。
权利平等、自然法、社会契约、理欲之辨、人格平等
B0(哲学理论)
2004-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