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53.2002.01.016
关于村民自治的三项制度调适设想
村民自治在实践中呈现出三个有普遍性的矛盾,即乡政与村治矛盾、村两委会之间的矛盾、村正式组织与其他非正式组织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根本上起子农村基层的权力运作方式与利益结构之伺的不够谐洽。为此,本文着重从适当地实现利益制约的角度,提出或分析了一些经验性解决办法,如基层财政自治制度等等。
村民自治、利益、基层财政自治
D6(中国政治)
2004-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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