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行政中独立人格的生成
人的人格是社会关系发展的产物.在分配关系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人的人格必然是属于依附型的;而在交换关系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人的人格应当是属于独立型的.但是,在交换关系占主导地位的条件下,一些领域中依然存在着依附人格.这是与社会的主流不一致的.所以,需要分析这些领域中依附人格存在的基础,并寻找消除依附人格的出路.公共行政的领域就是人的独立人格尚未生成的领域,这不仅是因为公共行政的领域是一个非交换的领域,交换关系前提下的独立人格在这个领域中很难得到响应.而且,也由于这个领域中的权力结构依然属于统治和管理型式的集权结构,这种结构必然会要求人的依附与之相伴随.公共行政领域中独立人格的出现有赖于行政体系性质的根本改变.
分配关系、交换关系、依附人格、独立人格
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04-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23-127,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