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果实蝇引诱剂诱杀杨梅果蝇持效期试验初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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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178/j.issn.0528-9017.20181220

新型果实蝇引诱剂诱杀杨梅果蝇持效期试验初报

引用
对果实蝇引诱剂采用将海绵诱芯和20 mL引诱剂直接放入果蝇诱捕瓶的使用方法,持效期为9 d;采用将海绵诱芯和20 mL引诱剂放在塑料诱芯瓶中再放入果蝇诱捕瓶的使用方法,在杨梅果实大量成熟前诱虫量与前者无差异,持效期达到21 d,而在田间杨梅果实大量成熟时,诱虫量显著小于前者.因此,使用该引诱剂诱杀果蝇就在杨梅果实成熟前期使用后一种方法诱杀果蝇,在杨梅采摘前使用前一种方法诱杀果蝇,以保证对果蝇的整体诱杀效果.

杨梅、果蝇、引诱剂、持效期

59

S436(病虫害及其防治)

浙江省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安全风险管控"一品一策"项目浙农质发﹝2018﹞17号

2019-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209-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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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业科学

0528-9017

33-1076/S

59

2018,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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