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0756.2005.01.024
中国森林立法史与《森林法》之修改
我国森林立法史显示,生态化和公益化是森林法的大势所趋.在新的森林法的修改中,健全森林生态系统是其主要方向,实现林业的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林业的市场化与公益化等方面的结合是其主要方面.在探索林业新模式时,创新林业经营方式要以可持续发展和依法治林等原则作为指导.参7
森林法、修改、林业、生态建设、市场化、公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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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05;DF463
2005-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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