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未取得与未恢复中国国籍问题治理 ——以完善国籍制度为中心
国籍权是一个人的最基本权利.当前境外生育子女、人工生殖技术生育子女、华人、外籍新娘、印支难民等群体未取得、未恢复中国国籍问题凸显,影响国家新型户籍制度的完善,动摇公民基本权利的基础.这主要源于国籍法不完善,以及人员国际迁徙常态化、人工生殖技术成熟等复杂原因.治理未取得、未恢复中国国籍问题,要从法律入手,减少相关的社会、经济、科技因素产生的不利影响,完善恢复国籍制度,建立便利外籍配偶、难民、无国籍人加入国籍制度,建立退出国籍补救制度和取得国籍、恢复国籍法律救济制度,保护未取得、未恢复国籍人员权利.
国籍、无国籍人、华人、外籍新娘、印支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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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23.8(世界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衡水学院委托项目
2021-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59-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