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评估检验提升检察网格化监督实效
在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的三重背景下,坚持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就是要落实与强化检察监督权. 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主业主责,是让司法真正发挥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 如何落实与强化检察监督,检察机关面临价值重构与转型升级. 这个重构的价值包括通过法律监督推进新时代法治建设、通过法律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大局、通过法律监督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对于基层检察院而言,更是要以面向基层为切入点,切实将检察监督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有机融合,善于将社会治理的难点、热点和焦点转化为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切实回应基层社会治理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护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平安建设,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而这需要在新时代政法综治工作大格局下进行思路转变与理念方法创新. 在浙江景宁畲族自治县等一些基层检察院,率先探索出了以检察网格化为轴心的检察监督创新工作机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实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其予以理论概括和经验总结,并创新、深化、提升、推广,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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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18VSJ051
2018-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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