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改革刍议
我国地方一般高校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招生人数逐年增长,培养类型多样,对推动法治国家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以培养学术型硕士为主与地方一般高校的定位不符,学术型硕士性质定位与就业实际背离,学术型硕士的培养质量堪忧,专业型硕士培养质量亟待提高.地方一般高校法学院应明确自身定位,培养法律硕士为主,服务地方经济,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手段上创新,加强司法技能培养,强化实践训练.
地方一般高校、法科研究生教育、司法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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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3.0(高等教育)
湖南省教育厅教改课题2013296;湖南工业大学校级重点教改课题2013A05
2017-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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