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体土地用益物权制度安排中的政府干预——基于国家理论的分析框架
现代意义上的产权是建立在国家的基础之上的.国家通过引入政府命令和法律实现了农村土地使用制度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并通过“进入许可制”的配置方式使得集体土地用益物权制度具有了浓厚的身份性.建国以来的集体土地实践表明,政府权力的过分干预与土地产权制度效率呈负相关.我国集体土地用益物权制度的改革,必须建立在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政策主导向法治主导变革的基础上.
集体土地用益物权、强制性制度供给、制度效率、限政、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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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3(法学各部门)
2015年度浙江省社科联重点课题2015Z018
2015-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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