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60.2023.08.022
土地征收领域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实践与思考——以《舟山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废止为例
一、风险评估背景和依据
(一)背景
《舟山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参照地方政府规章于2011 年 6 月 21 日由舟山市人民政府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并于同年 7 月施行.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的主要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自 2021 年 9 月 1 日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征地主体、征地范围、征地程序和征地补偿制度进行了重大改变:①明确征收主体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②限制征地范围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或纳入成片开发;③规范并细化征前程序,包括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协议等;④确定征收补偿标准及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土地房屋、土地征收、实践与思考、征收集体土地、风险评估、评估实践、房屋补偿、决策风险、舟山市
D922.1;D632.4;F321.1
2023-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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