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60.2020.02.027
答疑解惑征地补偿安置四连问
1.征地程序如何中止?问:在征地准备阶段,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发现存在信访等不稳定因素,且风评等级较高,不宜继续征地,可以建议中止征地程序吗(待不稳定因素消除后,重新开展征地程序)?该中止征地程序需要公示吗?需要告知被征地村及村民什么事项?答:在征地程序中,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可以决定中止征地程序.其后果是不再报批征地,除非事涉保密的,一般应告知被征地村村民委员会.以便村里稳妥处理相关征地准备事宜(包括征地调查、补偿安置方式及数额等),村委会应当按照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要求,结合征地工作总体安排、征地准备程度、后续征地处理等具体确定何种范围内告知、告知哪些内容.目前法规政策没有对中止征地进行公示的统一要求,但应有效消除征地质疑.
2020-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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