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60.2018.08.029
从一例非法用地案看设施农用地的认定
一、案情
2017年8月,L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上诉人吴某芬、周某伟诉L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处罚一案败诉.2014年吴某芬与L市D区蓝天街道莲西村村民签订租用协议,将位于莲西村周畈乌坛口的30亩土地用于项目开发,吴某芬等未经批准于10月17日起搭建三个球形大棚和一个金字塔大棚,总面积3893平方米.经查此地块已于2011年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2018-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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