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60.2018.03.022
法律视角下的土地征收和 房屋拆迁
案例:2016年3月,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镇中村吴某,向嘉兴市国土资源局秀洲区分局申请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查处该村集体土地上的违法用地行为和违法拆迁行为.经调查,申请人反映的建设项目是宝华村安置小区、王店镇中心小学.两个项目的土地审批手续合法,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秀洲区分局已履行征地报批手续之法定职责.关于违法拆迁行为,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建议申请人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王店镇人民政府反映.
2018-05-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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