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60.2016.10.024
对“多规”内容的法理依据和“合一”时边界界定的思考
2014年8月,作为国务院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建部共同发文在全国确定28个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经过近2年的实践摸索,各试点市、县基本都已形成“多规合一”的初步成果,且分头在四部委进行过汇报交流.不过,时至今日,并没有某一个试点成果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或是经验在全国范围内铺开.换言之,“多规合一”依然处于探索阶段,但也说明,目前的“合一”成果尚未符合试点开展的初衷.而究其原因,或许还是要回到“多规”的个体上来.
法理依据、试点、成果、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环境保护、改革重点、国务院、样本、实践、经验、交流、汇报、个体、复制、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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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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