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60.2014.11.022
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若干问题探讨
2013年4月,国土资源部出台《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3]3号),确定在浙江、江苏等10个省、区(市)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进一步发挥土地管理在参与宏观调控中的源头职能,进一步倒逼资源要素集约利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宁波市镇海区资源要素制约因素逐渐凸显、后备资源又严重匮乏,从存量里发掘潜力、优化存量土地配置成为必然选择.
低效用、开发工作、资源要素、再开发、国土资源部、转型升级、制约因素、土地配置、土地管理、经济结构、集约利用、后备资源、宏观调控、存量、宁波市、职能、浙江、优化、选择、试点
F27;G25
2015-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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