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60.2014.07.013
浅谈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09年8月获国务院批准,全省11个市级、82个县级和1422个乡级规划于2011年上半年获得批准.三年多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严格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认真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以计划管理、项目预审、规划审查为管理手段,建立了保障规划实施的有效运行机制.尤其是《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的出台,巩固了规划实施的各项机制的法律地位,充分发挥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促进了我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当前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仍面临严峻挑战,迫切需要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完善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对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做法作以下探讨:
浙江省、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总体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划实施、调整完善、有效运行机制、可持续发展、土地调查、社会经济、计划管理、基本思路、国土资源、管理手段、法律地位、国务院、预审、县级、条例
TU9;U6
2014-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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