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60.2014.02.022
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实施评估的实践探讨——以丽水市为例
2011年,国土资源部批准在全国六个省市进行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以下简称“低丘缓坡试点”)工作,浙江省包括金华、衢州、丽水三个市.目前,各地的低丘缓坡试点已实施近两年,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也都在开展低丘缓坡试点实施评估工作.由于低丘缓坡试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其实施情况的评估也是一项新的内容,没有相关规程可以参考、引用.在此,笔者以丽水市低丘缓坡试点实施评估为例,对低丘缓坡试点的实施评估提出一些自己的想法、思路.
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实施、实施评估、实践探讨、国土资源部、实施情况、评估工作、丽水市、浙江省、思路、衢州、金华、规程
TU2;TS2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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