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60.2013.02.003
省厅与上海市局、江苏省厅再签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防治区域合作协议
近日,在上海市召开的全国重点地区地面沉降联防联控工作会议上,省厅与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江苏省厅共同签署《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防治区域合作协议》.这是继2004年两省一市签署《长江三角洲地区地面沉降监测区域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监测信息通报与发布协议》后,再次联合开展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区域合作.省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潘圣明出席会议并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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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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