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地灾防治纳入市级政府绩效考核
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明确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对各市政府的绩效考核。《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将完成皖南山区、大别山区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县灾害调查任务,加快建设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完成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的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绩效考核、人民政府、安徽省、市级、监测预警体系、地质灾害隐患、皖南山区
P694(环境地质学)
2012-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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