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60.2009.11.024
土地登记卡的管理与使用
@@ 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土地登记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分别指出:”土地登记卡是土地登记的主件,也是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登记卡部分内容的副本,是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持有的法律凭证.”(<规则>第65条)”土地登记簿是土地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土地权利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土地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土地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土地登记簿为准.”(<办法>第15、16条)
土地登记、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簿、土地权利、登记规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国土资源部、证书、土地管理、权利归属、内容、法律依据、法律凭证、登记办法、所有者、所有权、主件、证明、证据
F29;D9
2010-0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