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60.2007.06.006
关于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的若干思考
@@ 没收建筑物是对违法用地行为的重要行政处罚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针对非法转让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均有"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处罚规定.
违法用地、土地管理法、建筑物、非法转让、非法占用、人民共和国、占用土地、行政处罚、行为、设施、处罚规定
D9(法律)
2007-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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