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9565.2009.02.005
谈厂商识别代码司法保护的若干问题——评京杭汽配公司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案
厂商识剐代码是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在实行商品标识体系和电子商务的情况下,厂商识别代码具有标识性知识产权的部分特性,可以作为企业名称的特殊表现形式予以适度保护.冒用他人厂商识别代码的行为在特定环境下等同于对原告企业名称的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
厂商识别代码、标识性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适度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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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1.91(中国法律)
2009-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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