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040.2016.02.012
行贿犯罪新特别自首与立功制度探析
从近年来行贿犯罪特别自首制度运行情况看,对行贿犯罪的实际制裁力度偏小,《刑法修正案(九)》严格了行贿犯罪的从宽处罚条件.行贿犯罪新特别自首制度下,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并未发生变化,仍然包括适用于一切罪种的一般自首和将坦白拟制为特别自首,但是,对于犯罪较轻且符合一般自首条件的行贿人,不得免除处罚.行贿犯罪特别立功的成立条件要比一般立功更严格,必须同时具备犯罪较轻和重大立功表现,若非如此,不得给予任何司法奖励.
特别立功、特别自首、行贿犯罪
D914(法学各部门)
2016-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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