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040.2006.02.012
主体意识与"法治浙江"
"法治浙江"不仅需要制度层面的建设和完善,更需要主体意识的觉醒并在法治实践中充分发挥自主的能动作用.民主建设、地方立法、限制公权、法治氛围是培育塑造主体意识的重要途径,而主体意识则是法律适用、法律遵守和法律监督等得以良好实现的原动力.文章同时对发挥民间商团的主体作用和引导农村宗族势力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主体意识、"法治浙江"、协调、进程
D927(中国法律)
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WTO510
2006-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