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5/j.issn.1008-942X.2014.06.261
作为义务的实质来源:规范支配论之确立与展开
规范支配论以法益对支配者行为的依赖为现实基础,以社会对支配者行为的期待为规范基础,主张当存在现实的支配或者规范拟制的支配时,均可以认定存在作为义务的实质基础.规范支配论之支配囊括了支配意思、现实支配行为、支配可能性等多个层次,是一个集主观与客观、现实与可能于一身的复杂概念.更重要的是,支配概念甚至能够超越其作为行为人本身特性的地位,进入社会功能与社会评价领域,成为作为义务面向现实社会生活进行实质化运动的桥梁.支配的判断标准包括支配的可能性、相当性与优越性三要素.规范支配论作为作为义务的实质来源,除具有合理限定作为义务的范围、利于建立合理的违法性程度衡量标准、利于保证刑法独立的优越性等优点外,还具有宽泛的理论解释力,值得提倡与贯彻.
作为义务、规范支配、事实支配、法益、刑法实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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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NCET-10
2015-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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