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5/j.issn.1008-942X.2005.02.007
《物权法》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条文设计研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物权法(草案)>已明确界定用益物权性质的农用土地利用权名称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但该<物权法(草案)>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条文设计存在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概念未界定、标的物规定不甚明确、设立方式规定不科学、变更不尽合理和全面、承包地收回和调整不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种类不齐全等问题.应吸收并借鉴国内理论研究之成果和国外永佃权、用益权等用益物权法律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条文设计并予以修改,内容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标的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新型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条文设计与研究、建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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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1(中国农业经济)
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项目03JB790028
2005-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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