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档案如何取标题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沿袭了我国的历代传统,公文起草一般都用"事由"代替标题."事由"毕竟是文件的内容提要,与标题相比文字冗长,不利于阅读,更不利于传播.在档案整理和编研中,给民国档案拟写标题是一件很具体的技术活儿.标题拟写的好坏,不仅反映了一个档案部门的业务水平,同时对于档案信息的传播和回溯检索带来重要影响.对于如何给民国档案拟标题,理论上国家都有规范,比如,一般的公文,要求所拟标题由四部分所组成,即发文者、事由、受文者、文种.但在实际操作中,要让所拟标题与历史文件相贴切,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2018-10-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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