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4176.2010.12.005
关于取消与设定档案公布权的理论探讨——对《档案法》修订草案的几点建议
我国<档案法>一直奉行建立公共档案利用与公布的二元制度.而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转变,档案公布权的设定越来越不适应档案开放利用工作发展的需要.本文在研究我国档案公布权设置的历史背景、取消公布权的现实基础、国外档案立法经验等的基础上,建议<档案法>修订中应当取消开放范围内档案公布权,而对于未开放范围内的档案公布权仍需保留.
档案开放、档案公布、档案法、立法建议
G27;D9
2011-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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