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4176.2010.08.014
要加强流动人才档案管理
@@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对于流动人才档案的管理,由省、市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设计院对流动人才档案的管理也是如此.人才管理与档案管理的相分离,使得流动人才在流动后产生的人事、业务等档案未能及时记载入档案中,使得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保存的档案内容陈旧贫乏,信息含量少;存在着死档多、活档少,实用性不强,流动人才档案的价值和作用大打折扣的情况;同时流动人才档案由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管理,不利于本单位对流动人才基本情况的了解,也不利于对他们的管理.
强流动、人才档案、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人事代理、人才基本情况、价值和作用、暂行规定、信息含量、人才中心、人才管理、流动人员、档案内容、中组部、相分离、实用性、设计院、人事部、折扣、法规
C92;G27
2010-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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